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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系2018届毕业设计实施方案
日期: 2018-07-0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机电工程系2018届毕业设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系毕业设计工作,落实毕业设计在高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切实提高我系毕业设计的内涵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湘教通〔2015〕218号)的文件精神及学院《毕业设计工作管理办法(2015修订)》(湘财工院教〔2015〕10号)有关要求,特制订本系2018届毕业设计实施方案。

一、毕业设计的教学目标

1.培养学生对所学基本知识、专业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运用能力;

2.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3.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

4.培养学生正确收集和筛选信息、熟练使用专业所需的各种计算机软件、勇于表达和展现自我的能力.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系毕业设计指导工作小组

组 长:胡智清

副组长 :陈黎明

成 员:许启高 简立明 刘红燕 徐文庆 孙慧

(二)毕业设计指导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制定本系毕业设计工作实施方案;

2.审批各专业教研室毕业设计工作小组的成员及职责,各专业教研室提交的课题和任务书,报学院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审批指导教师资格;

4.制定学生毕业设计课题指南;

5.检查各专业毕业设计工作进度、教师工作情况、学生设计质量及完成情况;

6.制定各专业毕业设计答辩方案,明确各答辩小组成员构成,并组织实施答辩;

7.指导和监督成绩评审工作,并将成绩上报学院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8.对毕业设计工作进行总结,做好相关过程材料存档工作。

三、毕业设计的组织实施

(一)毕业设计的要求

1.毕业设计是教学过程中最后阶段的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设计未通过者不予毕业。

2.毕业设计应体现出本专业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

3.毕业设计与顶岗实习、就业相结合。

4.学生毕业设计实行校企双导师制。

(二)毕业设计流程

毕业设计工作按照“毕业设计工作会议→毕业设计课题准备→毕业设计课题审核→毕业设计动员大会→下达教师工作任务单→下发学生设计任务书→审核学生设计方案→学生进行毕业设计→毕业设计进度检查→毕业设计成果上交→评阅毕业设计成果→毕业设计答辩→毕业设计资料上传空间→毕业设计成绩评定→毕业设计成绩录入→毕业设计工作总结→毕业设计资料存档”的程序进行。

(三)毕业设计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1.准备、动员阶段(2017.9.15—10.15)

(1)确定指导教师:根据学院文件精神,确定2017届毕业设计指导教师人选,并在全系毕业生中公布。

(2)宣传发动学生:向学生宣传毕业设计的作用和意义,要求学生确定设计方向。

(3)资料准备:要求学生将在校所学知识进行复习、整理,并根据各自的选题方向,通过图书馆、互联网等途径进行信息的收集和筛选,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

(4)企业考察、调研:要求学生根据自己的选题方向,深入相关企业考察、调研,并与企业相关人员建立一对一的联系,形成学校教师与企业人员的双导师指导制。

2.课题申报阶段(2017.10.16—11.10)

(1)确定毕业生设计课题和指导教师:毕业设计指导实行双向选择,即毕业生自由选择指导教师,教师在名额范围内择优选择毕业生,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不超过10人。

(2)学生填写《学生毕业设计课题申报表》,并呈报教研室审批。

(3)指导教师下达《学生毕业设任务书》

(4)系部汇总并制定《学生毕业设计课题汇总表》

3.设计阶段(2016.11.10—12.20)

(1)学生制订《毕业设计方案》,并交指导教师审核合格后,方能进行毕业设计。

(2)指导教师全程指导学生按要求完成毕业课题设计,提交作品,撰写《毕业设计说明书》。在整个设计过程中,系部全程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并对毕业设计工作进行考核,确保毕业设计工作高质量完成。

(3)学生应严格遵守毕业设计作息时间,及时与指导老师沟通,指导教师应严格学生考勤,并做好考勤记录。

(4)学生在校内和企业指导教师共同指导下,进行毕业设计,提交《毕业设计说明书》和《成果报告书》。

(5)毕业设计作品(产品)一般应以产品设计、工艺设计、方案设计等方式呈现,对以论文、实习总结、实习报告等方式呈现的,一律按零分处理。

(6)凡发现毕业设计作品(产品)剽窃和抄袭他人成果(包括完全雷同)的,一律按零分处理。

4.答辩和成绩评定阶段(2017年12月25日—2018年1月10日)

(1)学生毕业设计成果上交,教师评阅毕业设计成果,并给予平时成绩,平时成绩合格者方能进行答辩。

(2)成立系部成答辩分委员会和专业答辩工作小组,根据《学院毕业设计答辩工作实施细则》(湘财工院〔2015〕13号)对学生毕业设计进行答辩。

(3)对答辩合格的学生评定毕业设计成绩,上传学生毕业设计资料到职教新干线空间。

(4)对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的人员,系部将于2017年3月1日至3月7日组织第二次答辩,并对第二次答辩通过的学生评定成绩。

四、毕业设计的选题

毕业设计的选题应符合下列原则和要求:

1.选题应满足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能使学生受到专业技术能力的全面锻炼。

2.选题应在满足毕业设计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结合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实际,真题真做。

3.选题应符合因材施教原则,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发挥和提高。课题的来源,可以是应届毕业生根据其工作单位需要提出的课题,或者是我院教师在科研或实验室、实训室建设中提出的课题,或比较成熟的假设命题,也可以是其他工厂或研究单位提出的课题。

4.设计项目难易程度适当,教学时长符合本专业特点。毕业设计学生选题原则上一生一题,如课题较大需多人完成的则同一课题组最多不超过3人,课题组内每个学生必须独立完成1个设计项目。

5.毕业设计的选题由各指导教师负责提出,经专业教研室讨论审定,经系主任批准后,向学生发布。

6.学生可自行选题,但须先提交课题选题申报表、经指导教师审批,报教研室主任和系主任批准后,方可实施。

7.建立毕业设计选题动态调整机制,每年更新30%左右的选题,每4年要全部更新一次。

五、毕业设计资料

毕业设计资料由过程资料(如毕业设计实施方案、答辩工作实施方案、毕业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进度检查表、毕业设计评阅表、答辩情况记录表、成绩评定表、毕业设计工作总结等)和毕业设计成果(设计方案、说明书、二维图纸、三维图纸、实物制作、作品、程序、工艺卡、成果报告书、策划书等)两部分组成。

毕业设计相关资料字数应有4000字以上,毕业设计相关资料的撰写及装订应严格按照《毕业设计文本格式规范》的要求执行。

六、毕业设计评审与答辩

1.成立系部答辩分委员会和各专业答辩工作小组,答辩工作小组由指导教师、有关教师、工程技术或科研人员3~5人组成(其中教师应占多数)。答辩小组设组长1人,负责主持答辩及评分,组长应由教研室主任或专业带头人担任,答辩小组其他成员由组长提名,报系部毕业设计工作答辩分委员会审核,提交学院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平时成绩合格学生的毕业设计须经评阅教师(外聘专家、指导教师或系部委派的专业教师)评阅。评阅教师评阅后签署评阅意见,在答辩前,送交答辩小组。

3.毕业设计评阅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4.每个专业都应选择10%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公开答辩时,至少聘请1~2位行业企业专家担任其答辩老师,并邀请相关领导、学院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成员观摩典型答辩,本届要进行毕业答辩的全体学生应在典型答辩现场学习。

5.答辩应逐个进行,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一般为20分钟左右,可对不同水平的学生提出不同程度的问题,问题主要围绕毕业设计课题,并结合专业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如有特殊情况,同组的几个学生也可同时进行答辩,但必须逐个提问,逐个回答。

6.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答辩情况,给予学生“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制评分。

七、成绩评定

学生的毕业设计成绩由平时成绩、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毕业设计综合成绩按照平时成绩占总分的30%,评阅成绩占总分的40%,答辩成绩占总分的30%予以评定(具体指标见《毕业设计评阅表》及《毕业设计成绩评定表》),最后总评按“优秀(90~100分)、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级评定,优秀率应控制在专业学生数的25%以内。

为了实事求是反映学生的学业成绩,防止评分偏高或偏低,各专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四级制”评分标准。

对毕业设计不合格的学生要限期整改或重新设计,在1个月后重新组织答辩,仍不合格者不能正常毕业。

八、检查和评估

毕业设计实施期间,系部毕业设计工作指导小组在毕业设计开题、中期和答辩等重要环节要进行监督和检查。检查各专业毕业设计工作小组的工作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与处理。

1.开题检查应在设计开始阶段进行

(1)检查设计任务书下达情况,任务书一般在学生毕业设计开始前完成;

(2)检查学生的毕业设计方案,判断是否已充分把握毕业设计的内容和要求,设计进度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3)是否具备毕业设计所要求的基础条件;

(4)开题检查不合格者必须在一周内重做;

2.中期检查应在毕业设计阶段中期进行

(1)设计的内容与题目是否一致,设计的基本观点是否正确;

(2)学生是否按计划完成规定工作,所遇到的困难能否克服;

(3)学生在毕业设计期间的表现;

(4)教师对指导工作是否认真负责。

3.答辩及设计成果验收检查

(1)检查毕业设计答辩工作开展情况;

(2)检查学生是否按毕业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学生的设计成果是否完备、是否合格;

(3)工作项目成果验收;

(4)检查指导日志及考勤情况。

九、绩效考核

1.系部毕业设计工作指导小组对本系部毕业设计导师进行绩效考核,对指导学生不力,学生作品质量不高,上交资料不及时的教师视情况扣当月考核分1~3分,按每分150元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2.强化省级毕业设计抽查结果的运用,教师指导的学生抽查合格率未达到60%的,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按学院相关制度扣发绩效工资。系部毕业设计合格率达到100%的,按照指导学生人数每生5课时奖励课时酬金。

十、毕业设计资料的保管

由系部负责备份(电子)和保管(纸质),保存期为5年。系配备专门的保管室和保管设备,建立保管台帐。

机电工程系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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