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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4-06-1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党(总)支部:

为认真贯彻省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湘教工委发[2014]8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院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教育活动,使全院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掌握和熟知党纪政纪条规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的自觉性,增强廉洁从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活动内容

这次教育活动,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关于重大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的暂行办法》、《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高等学校实施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工作方案》等党纪条规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为主要学习内容。活动对象为全院党员干部,重点为副科以上干部。

三、活动安排

(一)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这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调动党员干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营造人人学党章、人人守党纪、人人转作风的良好氛围。(6月上旬)

(二)编印《党纪条规教育学习资料》,下发到各党(总)支部组织学习。(6月)

(三)重点开展“六个一”活动:

1.讲一堂党纪条规党课。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讲授一堂 “党纪条规教育年”党课。(时间:暑期和9月)

2.开展一轮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规划错了的人生》(顾湘陵贪腐案)、《没有关进笼子的权力》(省交通运输厅系列腐败案)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制订“警示教育菜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警示教育档案”,对每次参观的人数、带队领导、参观照片、参观感想等进行备案。(时间:暑期)

3.开展一次专题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全省党纪条规专题教育活动、观看省纪委与省直工委、省委组织部联合在湖南教育电视台廉政频道举办的6期党纪条规教育大讲堂节目。(时间:待定)

4.组织一次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部署,分别在6月和12月,组织参加全省教育系统新任县处级以上干部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年内对学院副科以上干部进行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时间:10月)

5.举办一次学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交流座谈会。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撰写学习体会文章。院纪委将举办一次党员干部学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体会交流座谈会。(时间:11月)

6.开展一次学用党纪条规专项督查活动。年终学院对各党(总)支部学习党纪条规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时间:12月)

四、活动要求

(一)反腐倡廉教育宣传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院纪委具体牵头负责,组织、宣传等部门密切配合,全力做好“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各项工作。要将党纪条规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融入正在开展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中,把党纪条规作为学习提高阶段的学习内容。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自觉接受教育。

(二)各党(总)支部要把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学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精心筹划,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各处室系部要合理安排好各自的工作,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三)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并督促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这次活动,保证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同时,督促每个党员干部写出学习体会,进行相互交流,这次活动纳入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和每个党员干部年终考核。

中共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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