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系认真贯彻落实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进一步加强师生的养成教育和行为规范,维护正常教学、生活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纠正不良行为,消除陋习。特拟定“十不”专项治理措施:
2、由系党总支书记谢东华同志负责安排“十不”专项工作的宣传、督查、考核、评比。
3、由系总支副书记段宜学、副主任刘少华、团总支书记周勇同志负责执行。
(1)召开系党政领导“十不”专项治理工作专题研究会;
(3)召开全系教职工“十不”专项治理专题工作会议;
(5)召开全系辅导员、班主任和全体学生动员大会,传达落实“十不”专项治理方案。
2、系部负责印制“十不”专项治理宣传单,张贴在实训车间、崇德楼固定教室、走廊墙壁上,供师生学习,警示自己。
3、各班教研室根据教学任务不一,进一步开好“十不”专项治理工作专题研究会,各班级认真组织开好“十不”专项治理工作专题主题班会,作好开会记录,师生每人写好“十不”承诺书。
4、“十不”专项治理工作实行每天督察制,由系领导带领教师、学生会干部、团委干部每天进行纠察。
1、成立督查组并排定督查值日表,具体督查本系师生违反“十不”行为,纠察将对全系范围内进行流动纠察。
3、纠察组在纠察过程中对教师违犯“十不”行为之一者,扣当月考核分0.1分。
4、纠察组在纠察过程中对学生违犯“十不”行为之一者,当场罚款5元并计入所在班违纪记录作为考核评比依据。
5、对少数不服从系部督察组批评教育的教职员工由系领导处理;对少数不服从系部督察组批评教育的学生,交班主任、辅导员处理,不从交由系部或学生处处理。
1、从学生入校报到开始,结合学生管理“流动红旗”评比办法,把此项工作纳入违纪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内容综合评定。
2、对措施得力、执行效果好的辅导员、班主任,按20%比例将名单报学生处审核,经学院领导批准给与奖励。
3、对措施不得力、执行效果不好的辅导员、班主任,扣发管理津贴20%。
(二)教职员工方面,教职员工的违纪行为将影响评职称、评优评先。
总之,师生日常行为“十不”专项治理不是一两天的事情,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持之以恒,长抓不懈,尽全力真正把师生养成教育抓好,为把我院建设成为湖南省卓越高职院校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