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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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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8-05-2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院2018年上半年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的范围

1.按申报计划应在2018年6月之前结题的所有省级、市厅级等各级行政部门立项的科研项目(纵向课题)。

2.申请延期至2018年6月结题的项目。

二、结题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准备所需结题材料。

2.所有结题成果,均应标注该项目的资助来源、项目编号,否则不得作为结题成果。对于应用研究项目,必须提供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验收的相关材料。

3.结题成果为论文、专利、鉴定成果等,须提供原件核对(原件核对后返还);结题成果为著作的,须提交原件(原件不予退还)。

4.提交附件材料复印件要求:论文需提交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专利、鉴定成果需提交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著作需提交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等复印件;成果反响需提交权威检索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复印件。

5.结题成果附件置于结题报告书后一起装订。

6.结题材料中如需盖其他部门公章,请在材料报送之前完成。

7.申请延期结题的,填写《延期结项申请书》,项目下达部门另有要求的按照其管理文件规定执行。

三、受理时间及要求

1.所有材料必须提交相应电子文档,电子稿发送至科研部邮箱(hncgykyb@126.com)。

2.具体受理时间安排如下:2018年6月15日。

四、注意事项

1.请各系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本部门的结题工作,对项目负责人提供的结题报告书、延期结项申请书和相关附件材料等进行审核,杜绝弄虚作假,并按要求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确保上报材料符合要求。凡项目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2.项目到期后不能如期验收、结题的,造成的后果,由项目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对学院声誉造成损害的,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追回已发放的项目研究经费,禁止申报同一部门同一层次的科研项目,学院将不给于任何经费资助。(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3.结题报告书等结题所需材料可到科研部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

4.上级部门结题材料要求如有变化,再另行通知。

5.咨询电话:0734-3174213。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部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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