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开招聘外聘教师的公告机电工程系因工作需要,报请学院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外聘专业教师,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此公告。
一、本次招聘工作是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的指导下,机电工程系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小组由系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系总支书记任副组长,教研室主任及骨干教师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学院教务处的业务指导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本次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岗位及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1名,岗位为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教师,聘用形式可以是底薪外聘,也可以是外聘兼课。
(二)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面向全社会。
(三)报名条件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2.具有电气自动化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4.年龄在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4.有其他不宜担任应聘岗位职务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机电工程系网页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26日17:00截止。
2.联系人:汪哲能 联系方式:15570964003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免费。
3.需提供的资料: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各一份、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邮箱hncgyjdgcx@126.com,邮件主题标明“外聘报名”字样,邮件发送成功后请来电确认。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提请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试教、聘用前资格终审。试教与考核前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与试教与考核,聘用前资格终审不合格或弃权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试教试教与考核于2018年8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参加试教与考核的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为确保招聘质量,参加试教与考核人员的试教与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五)公示试教与考核结束当日在系部网页发布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报请学院组织人事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小组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六、监督电话
湖南财工院纪检监察审计0734-3174200
湖南财工院组织人事处0734-3171948
应聘人员往返产生的差旅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机电工程系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