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2018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家及学院《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为方便院属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各项工作,现将学院清明节放假通知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放假时间:4月5日(星期四)、4月6日(星期五)、4月7日(星期六)为学院清明节放假调休时间(共3天)。4月8日(星期日)恢复正常上班时间。
二、调课安排:4月8日(星期日)上4月6日(星期五)课程。
三、值班要求: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领导值班日,院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并做好值班记录。认真做好安全、防火、保卫、值班等各项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请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时通知所属部门员工,精心做好放假前后相关工作安排。节日期间注意安全,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清明节放假值班安排表
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
附件
2018年清明节放假值班安排表
时 间 |
带班领导 |
值班人员 |
4月5日 星期四 |
戴前虎 13973407705 |
苏云波 13875622339 |
4月6日 星期五 |
邓昌大 13974793472 |
李运祥 13974751985 |
4月7日 星期六 |
胡智清 13974796769 |
张 琦 13974795959 |
注:1.领导带班日,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带班院领导如有事离开衡阳地区,请向学院主要领导报告;
2.值班人员务必认真履行职责,通讯工具须24小时开机,保持联络畅通,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并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3.值班人员请到保卫处207室领取、存放值班记录本;
4.值班地点:各自办公室;
5.值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5:00;
6.节假日期间的保卫、水电管理人员值班分别由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直接安排。